近日,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全文如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政治责任,加强协同联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以优良作风促进全面小康、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至关重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通过调研、约谈、提出建议等方式,推动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把落实《通知》部署的各项任务特别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要求纳入日程安排,及时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务实有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中央的关心和温暖。加强同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同做好节日期间有关督导、检查和考核等工作,实现纪检监察监督和各部门监督监管有机衔接。加大对党风政风监督、信访、监督检查等内设部门的统筹力度,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监督作用,严格执行紧盯“四风”值班、报告和督办等制度,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监督执纪执法,从严精准查处“四风”问题。要坚持严字当头,突出问题导向,以严明的纪律筑牢纠治节日“四风”坚固“后墙”。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重点,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坚决纠正在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精准问责。围绕《通知》要求,严查享乐、奢靡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要深挖细查、优先处置,对隐形变异问题要密切关注、及时甄别,对典型问题要深入分析、通报曝光,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深化运用“四种形态”,防止和纠正工作方式欠妥、层层加码、搞“一刀切”等现象。
三、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增进党员干部自觉自律。要紧密结合党中央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推动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在纠治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上持续用力,督促党员干部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结合节日期间“四风”共性问题、多发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把解决问题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与时俱进完善制度、强化约束。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作用,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大力弘扬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新风正气,树立正确导向。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活动,切实解决干部群众实际困难。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和保密检查,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对重要紧急情况要提前制定预案、及时请示报告,做好应急处置,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举报电话:12388;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对“四风”问题,也可使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举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12月25日,省纪委在相关通报中强调元旦春节纪律规定,要求严守“十个严禁”,确保廉洁过节。
省纪委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节日反腐”主体责任,把纠正“四风”纳入元旦春节期间重要工作安排,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纪律规定,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送礼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收送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节日庆典;严禁通过“精致走账”、利用空白公函、互换公函或在隐秘场所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搞“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严禁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省纪委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广泛开展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组织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落实减文减会减督查检查考核“三减”等4个专项检查。要综合运用税务票检平台、公车“天眼”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精准查找“四风”问题,对各类隐形变异问题深入探查。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坚决严肃查处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来源:省纪委监委网站 记者杨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