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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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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下列检举控告: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4.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监察对象对政务处分或处分不服的复审;

 5.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信访举报人可以通过来信、电话和来访进行举报。
接访地址:明德楼607室
举报电话:027-85662615

通讯地址:武汉市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邮政编码:43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