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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作者:陈继周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8-30

派驻监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重器利器。《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系统集成党的十八大以来派驻机构改革的理论、制度、实践成果,对派驻机构工作作出全面系统规范,具有里程碑意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要深入学习、全面对标,自觉运用《规则》指导工作开展,真正将法规制度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学习为先,找准派驻监督工作着力点。贯彻《规则》、用好《规则》,首先要理解文件精神、掌握文件要义。派驻机构要主动学、带头学,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通过逐条对照原文、参考原文解读,全面领会《规则》的政治考量,看清派驻监督的职责任务、工作要求,着眼于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分析自身工作中的突出短板和差距,找准贯彻落实着力点。要督促驻在单位党组(党委)以集体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加强对《规则》的学习和理解,推动党组(党委)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支持配合派驻机构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质量。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才能使思想和行动更有针对性。针对当前派驻监督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全面对标《规则》,从关键问题入手,在重点环节突破,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以高质量派驻监督巩固和支撑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在准确把握角色定位、聚焦聚力政治监督、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监督推动专项治理、推动落实主体责任上下功夫,履行好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推动驻在部门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完善行业治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两个维护”内化为政治信条、体现为政治担当。

坚持自身过硬,加强派驻机构队伍建设。建设高质量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是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纪委常委会、派出机关分管领导和派出机关相关部门必须各司其职、主动履责,做到领导、指导、联系、服务到位,推动派驻机构坚持初心使命、忠于职守、履职尽责。强化对派驻机构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切实提高政治能力、提升纪法素养、增强斗争水平,做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让监督有理有据、让被监督者心服口服。严格监督管理,严把派驻机构干部入口关,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严肃处理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切实防治“灯下黑”。

《规则》彰显了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要不断增强学习贯彻执行《规则》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提高派驻监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质效,推动驻在部门围绕“国之大者”“省之要事”,规范用权、依法用权,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