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李主任,马上到中秋节了,我的堂兄弟从外地回来探亲,邀请我去私人会所聚餐。请问我可以去吗?
答:绝对不能去。私人会所常与高档消费、隐蔽性活动关联,易引发公众对党员干部的负面评价,违反了党中央倡导的勤俭节约、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原则。因此,党员和公职人员不得出入私人会所,更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吃请或参与他人安排的吃请。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党员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要求,不得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即使自费,也不得在私人会所进行公务或非公务活动。
问:那我们参加一般公众场合的聚会可以吗?
答:节假日期间走亲访友、相互问候无可厚非。但是,党员干部参加聚会要注意参与对象,除了亲友来访、朋友聚会等正常人情往来,其他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明显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活动,均应明确拒绝或自觉回避。此外,要坚决抵制违规吃喝,不以权谋私用公款买单,不参加他人用公款买单的聚会活动,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防酒局背后的“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