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根据省纪委的统一安排,学校从今年6月开始,用半年时间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少数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九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治理整顿。学校制定了活动方案,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全校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移风易俗,坚持俭办一切婚丧喜庆事宜,树立党员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关键词一:全覆盖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范围不仅包括各级党组织中的共产党员,还包括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关键词二:双向约束
活动方案对操办者和参加者都进行了明确限定。操办者不能邀请亲戚(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外的其他个人和单位参加;在职党员干部不得担任亲戚之外的婚庆主婚、证婚、司仪等或者参与亲戚之外的婚庆迎宾、敬酒等活动,也不得借婚丧喜庆之机给领导干部送钱物。
关键词三:五个“不准”
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要做到五个“不准”:不准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参加;不准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不准用公款公物操办,或由其他任何单位、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不准用私款私物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者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大操大办,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操办过程中不准有聚众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或者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关键词四:报告承诺
按省纪委要求,从2014年6月1日起,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须履行报告和承诺制度,就操办事项、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事项花费、使用车辆数及来源等情况如实向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和纪委监察处报告,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关键词五:责任追究
学校将把贯彻执行禁止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对发现的有关单位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直接管辖范围内的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屡禁不止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负有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
据悉,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省纪委、省高校纪工委、学校纪委将通过开展明察暗访、处理群众举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针对7、8、9月升学、就业,10月婚庆高峰等情况,把握时间节点,重点对违规操办“谢师宴”、“升学宴”、“婚宴”等问题开展临时检查和重点抽查,坚决纠正违反规定大操大办或者借机敛财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