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严明纪律作风,推动清廉过节、节俭过节,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为全年作风建设开好头、起好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治监督,压实政治责任。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作风建设要从元旦春节期间抓起、严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作风问题对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的危害,深刻认识“风腐一体”的演变规律,增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切实加强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紧盯党中央关于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调整转段平稳有序、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满足群众节日物质文化需求、做好群众出行保障、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强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督促各地各单位根据党中央、中央纪委《通知》要求和内容,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逐条逐项安排部署、调度推进、检查督办,坚决纠治思想麻痹松懈,工作不实、失职失责,不顾实际“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保障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紧盯重点问题,从严纠治“四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字当头、寸步不让,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问题。着力整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者福利为重点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从严查处领导干部之间违规相互吃请、违规接受私企业主宴请、为商人老板“站台背书”以及在内部餐厅、私人会所、住宅小区“一桌餐”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问题,坚决纠治餐饮浪费、“三公”经费支出违规、“豪华年夜饭”、节礼过度包装等节日期间易发频发问题。着力纠治岁末年初以总结部署工作等名义加重基层负担、保障民生不力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注意发现和解决“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现象,保障党员、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使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三、强化监督检查,坚持贯通发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打好“教育警醒、监督检查、查处问责”节日纠风组合拳,节前印发案例通报、发送廉政短信,节中开展随机检查、暗访督查、联动执法,节后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迅速调查处置,严肃追责问责。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督查部门、财政、审计、商务、机关事务管理、工会等单位作用,加强对公务接待、公车配备使用、因公出国(境)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文件、会议、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统筹落实情况的抽查检查,提升监督合力和检查质效。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四风”问题信访举报渠道,注重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手段,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坚持全面从严、越来越严,对在元旦春节期间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应。
四、坚持纠树并举,推进综合治理。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对查处的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普遍发生的问题,深入剖析、掌握症结,深化以案促改,提出有针对性意见建议,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完善制度、优化治理,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教育党员干部不忘初心使命,牢记“三个务必”,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优良传统,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元旦春节的特点,会同宣传、精神文明建设部门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引导全社会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摒弃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陋习,推动移风易俗,倡树文明风尚。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心组织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活动,切实解决干部群众实际困难。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和保密检查,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稳妥处置,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抵制“四风”、带头反对请托说情,主动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决防治“灯下黑”。
党风政风监督机构要加强节日值守,对群众反映、媒体关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及重要舆情处理情况及时报送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节后,各市州纪委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于1月28日12时前通过内网邮箱,报送节点纠“四风”树新风简要工作情况,并填写《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情况统计表》。
中共湖北省纪委
2022年12月29日